活动公告

2023年度物理学“明德计划”实验班学生选拔通知

一、物理学专业介绍

河南大学物理学专业始建于1923年,为国家级一流专业、河南省特色专业。本专业现有物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河南省重点学科(凝聚态物理、光学、理论物理);形成了“本-硕-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以“建一流专业、育一流人才”为办学目标,从“专业基础、思辨意识、创新能力、国际视野”四个方面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人才。

物理学专业实验条件优越,拥有物理与电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河南省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铝镁铜基原位复合金属材料工程实验室、河南省高校重点学科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开放实验室、河南省省高校电子实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河南大学信息光子技术重点实验室和电子陶瓷与器件科研实验室、微系统物理研究所、光子学与光电子技术研究所、计算材料科学研究所、理论物理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近年来,承担了一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河南省重大科研项目,取得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专业现有《光学》、《原子物理学》、《近代物理实验》、《激光原理》、《固体物理学》《物理课程与教学论》《大学物理》《普通物理实验》等省级精品课程、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物理学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团队与省级光学与近代物理教学团队,承担教育部、河南省、河南大学等多项教学改革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

二、招生计划

1.培养目标。物理学专业“明德计划”实验班培养对物理学兴趣浓厚、志向远大、基础扎实、能力突出、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的物理学杰出人才,为其10-15年成为后物理学及相关学科的学术领军人物、知名学者奠定坚实基础。

2.招生计划。物理学“明德计划”实验班2023年计划招生20人,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择优录取。

三、报名条件

1.河南大学普通本科录取且在各实验班招生范围的2022级在校理工科生;

2.对物理学专业有浓厚的学习与研究兴趣;

3.入学以来成绩整体优秀,考试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4.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入校以来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注:1.“明德计划”实验班和“卓越计划”实验班选拔录取的学生学籍信息须在“学信网”进行调整备案,请同学们在报名时,应严格遵守不跨招生批次和招生类别的基本原则。否则,后果自负。

2.各个实验班经考核选拔后,若人数少于15人,本年度将暂停招生。

四、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6月5日-6日)

有意向且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学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度河南大学“明德计划”实验班报名表》;并打印出本人入学以来《学生成绩单(原始)》;如上材料均须提供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于6月6日18:00前送至申报物理与电子学院教务办公室(物理A-304房间)。

备注:学生应根据自身意向,在“明德计划”实验班或“卓越计划”实验班中限选一个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学科专业,请勿兼报。

2.资格审查(6月7日-9日)

物理与电子学院负责完成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的学生名单。具体测试形式、时间和地点由物理与电子学院确定,并提前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

3.综合素质测试(6月10日-11日)

素质测试主要围绕学生的专业兴趣、知识结构、创新意识、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发展潜力等主要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按照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占60%、素质测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确定每位学生的综合成绩。

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学业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后,择优选拔本届“明德计划”实验班学生,612上午11:00之前报送教务处。

4.公示环节(6月12日-14日)

拟录取学生名单将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金明校区行政楼教务处336室)。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学籍转入物理与电子学院。

五、培养方式

1.实施专门的培养方案。根据培养目标,学院制定明德计划实验班专门的培养方案,报学校明德计划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2.小班教学。学校明德计划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明德计划班的通识课程;物理与电子学院负责明德计划班的学科专业平台课程、专业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组织。

3.专家名师讲授主干课程。明德计划班的授课教师选聘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学与科研水平高的教师,专业主干课程由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名师担任主讲。

4.实行导师制。按照《河南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遴选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学生导师。

5.实行淘汰机制。明德计划班学生在修学过程中,定期考核,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明德计划”实验班学生资格,随物理学专业普通班学习和管理(由其他学院、专业转入明德班的,回归原学院原专业学习)。

6.对于实验班入选的学生,学院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学科竞赛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7.实验班在保研指标、奖学金评定和其他各类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