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

党员干部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08:24

按照《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要求,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本人就自己的网络言行作出以下承诺: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

2.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发表、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决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制造传播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决不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决不发布、传播违反宪法法律规定的信息内容;决不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决不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

4.自觉维护党和国家荣誉和利益。决不发布、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等信息内容;决不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等信息内容。

5.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报告本人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的账号、建立的群组。决不利用网络群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接受或赠送微信红包或电子礼券、从事网络推销、推广活动;决不泄露、扩散敏感特殊工作内容或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内容。

6.带头遵守社会公德。不制作、传播谣言、虚假信息,不传播负面消息,不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不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图片和视频。

7.自觉维护河南形象。主动宣传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讲好河南故事,维护河南形象。

8.履行举报监督义务。发现网上违法违规违纪信息、活动的,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网络平台等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处置。

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不良影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