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河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依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校统一部署和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秉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坚持综合评价,落实立德树人。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领导保障安全平稳。优化人才选拔,创新复试考核,提升选拔质量。强化责任,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与服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2025年物理与电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服务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资格审核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的复试资格的审核;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以及确保本小组复试的顺利进行;
4.“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及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等事宜;
5.“复试服务小组” 具体负责硬件采购,考场组织和复试后勤保障工作。
三、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
(一)复试比例
2025年我院所有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 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
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我院招生具体情况,划定2025年(物理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集成电路工程、光电信息工程、学科教学(物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表所示。
2025年物理与电子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 方式 | 专业复试分数线 | 拟考试 招生数 | 进入复 试人数 | 备注 |
070200 | 物理学 | 全日制 | 政治≥34 外语≥34 业务课1≥70 业务课2≥70 总分≥274 | 71 | 62 | |
140100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政治≥34 外语≥34 业务课1≥51 业务课2≥70 总分≥266 | 10 | 5 | |
085403 | 集成电路 工程 | 全日制 | 政治≥34 外语≥34 业务课1≥51 业务课2≥70 总分≥286 | 2 | 2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085403 | 集成电路 工程 | 全日制 | 政治≥34 外语≥34 业务课1≥51 业务课2≥70 总分≥292 | 42 | 51 | |
085408 | 光电信息 工程 | 全日制 | 政治≥34 外语≥34 业务课1≥51 业务课2≥70 总分≥260 | 41 | 41 | |
045105 | 学科教学 (物理) | 全日制 | 政治≥45 外语≥45 业务课1≥68 业务课2≥90 总分≥341 | 18 | 18 | |
(三)复试名单
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按照复试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详见附件1。
四、复试时间、方式与通知
(一)复试时间:
2025年4月1日--4月2日。
(二)复试方式:
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间段内凭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出校园。
(三)复试通知:
1.网络通知:学院官网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电话通知:学院研科办提前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并建立复试考生QQ群。
备注:若没有接到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我院研科办(0371-23888935 郁老师)了解复试相关情况。
五、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一)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
(1)学硕(物理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4月1日08:30--12:00
(2)专硕(集成电路工程、光电信息工程、学科教学(物理)):4月1日14:30--17:30
2.报到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A楼一楼大厅。
(二)资格审查
考生需准备材料清单(现场审核):
1.准考证(准考证丢失考生可在研招网重新打印)。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
(2)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
5.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供相关加分证明材料等.
6.签署《河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报到现场签)。
注:考生须携带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等信息并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请标明“复试名单中序号-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报到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六、复试流程
1.考前30分钟进行随机抽签,确定考生出场顺序;
2.考生进入待考区,电子设备及复习资料放在指定区域,工作人员审核考生身份信息,考生随机抽取专业面试考题,如有发现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进入面试考区,考生主动报出考试序号,不得透漏个人信息,在取得主考官的同意后开始作答。
4.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物理与电子学院网站公示成绩。
七、复试内容、方式与时间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
1.复试内容:
物理学(0702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00)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各考试科目单独打分,满分均为 100 分,计入复试成绩,在复试成绩中所占权重分别为 10%、40%、50%。以上三个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方式:
(1)外语测试:外语测试随综合能力面试一起考核,成绩以百分计。
(2)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3)综合能力面试:考生随机抽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4)同等学力加试:设置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均以百分计,加试仅为同等学力考生设置,非同等学力不用加试;同等学力加试为资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3.物理学专业(070200)复试时间与地点:
(1)专业知识测试(原子物理学)
时间:4月1日14:30--16:30
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C楼A313\C201室
(2)外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时间:4月2日08:30--12:00,14:00--19:00
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A楼A309室(候场在A313室)
(3)同等学力加试 (力学、热学)
时间:4月1日18:30--21:30
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A楼A313室
4.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专业(140100)复试时间与地点:
(1)专业知识测试(半导体物理学 或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时间:4月1日14:30--16:30
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C楼C201室
(2)外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时间:4月2日14:00--19:00
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A楼A311室(候场在A313室)
(3)同等学力加试 (半导体器件物理、电路分析)
时间:4月1日18:30--21:30
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A楼A313室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
1.复试内容:
集成电路工程(085403)、光电信息工程(085408)、学科教学(物理)(045105)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各项均采用百分制评分。其权重占比分别为10%和90%。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方式:
(1)外语测试:外语测试随综合能力面试一起考核,成绩以百分计。
(2)综合能力面试:考生随机抽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3)同等学力加试:设置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均以百分计,加试仅为同等学力考生设置,非同等学力不用加试;同等学力加试为资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3.集成电路工程(085403)复试时间与地点:
(1)外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时间:4月2日08:30--12:00,14:00--19:00
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A楼A311室(候场在A313室)
(2)同等学力加试(光学、数字电子技术)
时间:4月1日18:30--21:30
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A楼A313室
4.光电信息工程(085408)复试时间与地点:
(1)英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时间:4月2日08:30--12:00,14:00--19:00
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C楼C209室(候场在C207室)
(2)同等学力加试(光学、数字电子技术)
时间:4月1日18:30--21:30
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A楼A313室
5.学科教学(物理)(045105)复试时间与地点:
(1)英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时间:4月2日08:30--12:00
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C楼C201室(候场在C203室)
(2)同等学力加试(光学、热学)
时间:4月1日18:30--21:30
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A楼A313室
八、成绩构成及排名
(一)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
复试所有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复试的所有单项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总成绩计算公式(学术学位研究生):
复试成绩 = 外语测试×10% + 专业知识测试×40% + 综合能力面试×50%
总 成 绩 =(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
2.总成绩计算公式(专业学位研究生):
复试成绩 = 外语测试×10% + 综合能力面试×90%
总 成 绩 =(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
(二)总成绩排名
按总成绩降序排列。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九、调剂
调剂相关政策按照《河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方案》执行。
十、录取工作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拟录取考生向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应及时上报学校,经查实后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考生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在本学院网站、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期间各项信息。
2.监督。物理与电子学院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学院的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研究生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束后7天内提出投诉和申诉,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邮箱:zsgl@vip.henu.edu.cn
复试咨询电话:0371-23888935 (物理与电子学院科研办公室 郁老师)
十二、违规处理
1.我院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范畴。复试期间,考生需自觉履行保密责任,严禁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行为,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与信息。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考生私自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微博等任何方式,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等内容,即认定为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本次复试资格及成绩,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若违规考生为我校在校生,我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若为外校在校生,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按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若为在职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其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严肃处理。
3.对于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今后不得参与任何与研究生相关的工作。若为非我校人员,我校将通知有关部门,要求对其严肃处理。
河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