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 如有异议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 反映情况应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4日
监督电话:0371-23881603
电子邮箱:370026057@qq.com
河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