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2024级物理学专业“菁英计划”学生遴选工作,保证遴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河南大学本硕一体“菁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校发〔2022〕300号)、《关于做好2024级“菁英计划”实验班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河大研字〔2026〕6号)及《河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6年物理与电子学院“菁英计划”遴选工作领导组,统筹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资格审核、过程监督、结果审定和异议处理。领导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名组织、材料收取、资格初审、面试安排、成绩汇总、材料归档和结果报送等工作。
组长:李国强
副组长:刘寒冰、刘名果
成员:张智炎、李珞珈
二、遴选对象、学科及名额
遴选对象为河南大学2024级物理学普通本科在校生,学生所学专业应与“菁英计划”实验班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学院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入选名单。遴选学科为物理学,遴选人数拟定预计20人。根据学校2026年“菁英计划”遴选学科及指标限额,最终保研名额物理学限额为15人,班内实施淘汰制。
三、报名基本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奋斗精神和团结合作精神;
(二)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记录;
(三)学业成绩优秀,前三个学期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前三个学期课程学业成绩排名原则上位于2024级物理学专业普通班(不含明德班)前60%;课程成绩按第一次修读成绩计算;
(四)对物理学及相关交叉学科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科研潜力、创新意识和专业发展潜质;
(五)符合学校及学院关于“菁英计划”遴选的其他要求。
同等条件下,具有与物理学学科相关的科研训练经历、学科竞赛经历、创新创业项目经历或高水平学术成果者可优先考虑,但相关成果须真实有效,并按本细则规定进行审核。
四、遴选方式与综合成绩计算
学院采取资格审核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前三个学期课程平均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前三个学期课程平均成绩×50%+面试成绩×50%。
前三个学期课程平均成绩由学院依据教务系统成绩进行核算。面试成绩为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后的平均分,主要考查学生思想品德与综合素养、专业基础、科研兴趣与创新潜质、逻辑表达能力和发展规划等内容。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学院通过学院官网向2024级物理学本科生发布遴选通知。
(二)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向辅导老师报名,并提交报名表、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科研训练或竞赛获奖等支撑材料。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资格审核。工作办公室依据本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重点核查专业范围、成绩排名、课程不及格情况、纪律处分和材料完整性等。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综合面试。学院组织专家组开展面试。专家组成员应独立评分,面试过程坚持程序规范、标准统一、记录完整。必要时可对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留存备查。
(五)成绩汇总与拟入选名单确定。工作办公室汇总课程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前三个学期课程平均成绩、专业核心课程成绩、面试成绩中的科研潜质评价得分排序确定。
(六)公示与异议处理。拟入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专业、综合成绩及排序等必要信息。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学院遴选工作领导组组织复核并形成处理意见。
(七)名单报送与审核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菁英计划”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最终入选结果以学校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六、时间安排
学院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组织实施遴选工作,具体时间如下:
(一)动员报名:2026年5月21日;
(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及时完成;
(三)综合面试:2026年5月22日—5月28日期间择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名单公示、报送和审核备案:面试结束并完成成绩汇总后按学校要求及时进行。
如学校对遴选时间作出统一调整,学院将根据学校通知相应调整。
七、纪律要求与监督机制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过程留痕、结果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正当方式干预遴选过程和结果。
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外语成绩及其他支撑材料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学术不端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入选或后续推荐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本细则及遴选过程中形成的报名材料、审核材料、面试评分表、成绩汇总表、公示材料、异议处理材料和报送材料等,由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归档保存。
八、附则
本细则由物理与电子学院“菁英计划”遴选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如本细则与学校最新文件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文件和学校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