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17〕235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2025学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评先奖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精准实施,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实事求是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2、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1.成立评审工作组
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评审工作组,共同组织开展物理与电子学院本科生评先奖优评选工作。其组织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刘寒冰
成员:张婷 王海洋 刘华云 李珞珈 刁春丽
2.成立评议小组
各年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年级评议小组,负责本年级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成员名单应在各年级群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三、认定范围
我院正式注册并正常参加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及其组织(2025级本科新生除外)。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个人奖者首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义务,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学年度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申请单项奖学金者例外);
5.身体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的学生免测者例外)。
(二)申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条件:
1.评选学年度所修课程成绩排名在年级同专业前30%以内;
2.学习勤奋,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民主测评优合率在70%以上。
(三)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各项管理规定,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原则性强,工作成绩突出;
3.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民主测评优合率在80%以上;
4.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重大事故现象。
(四)申请河南大学奖学金的条件:
1.当年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至低,择优确定。综合测评成绩包括当学年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和素质测评成绩,其中课程成绩占70%,素质测评成绩占30%,素质测评包括班级民主评议、年度内各项获奖、获得专业资格证书、参加集体活动、体育锻炼、学术研究、专业创作、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等项目,各项目占比可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学习阶段适当调整。
(五)申请单项奖学金的条件:
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创新”、“数学建模”、“英语 竞赛”、体育比赛等各种竞赛中获奖者。单项奖学金不限比例,符合条件者(以成果申报系统目录为准,在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参加相应比赛获奖的学生可申请,原则上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均可申报。
(六)申报“先进年级”和“先进班集体”的条件:
1.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各项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全年级(班)同学思想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思想积极向上,进取心强;
2.年级(班)委员会成员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凝集力及战斗力,处处发挥表率作用;
3.年级(班)有良好的学习风气,整体学习成绩较高,不及格率较低;
4.年级(班)成员集体荣誉感强,团结互助好,遵纪守法,精神文明程度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成绩显著,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申请河南大学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于11月1日8:00之前登录“河南大学实验实践教学创新管理平台”进行成果申报审核。河南大学三好学生、河南大学奖学金、河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河南大学先进年级、河南大学先进班集体依据学院评选细则进行评选,各年级请于11月5日前完成并将名单报送至学院负责老师。先进学生会和先进学生社团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六、监督检查
为保证评先奖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评选期间,学院设置评先奖优监督电话:0371-23881603,监督邮箱wlxy@vip.henu.edu.cn,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提供书面材料。
河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