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河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2004年成立,隶属于河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总队,由物理与电子学院党团总支领导,接受学院监督管理的群众组织。本协会是由我院对青年志愿者工作饱含热情的同学们自愿组织成立的非营利性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的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我们的口号是: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
第四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开展与本协会密切相关的有利于提高我院学生志愿者服务精神的各种校内校外活动。
第五条:本协会的基本义务:
(1)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社会、完善自我为根本宗旨。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公益活动,服务社会和凝聚同学。
第六条:本协会在院党团总支的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管理。
第七条:本协会的基本组成为协会干事(包括主席团、部长和委员)组成。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一条:本协会有主席团、部长、委员三部分构成。
第二条:本协会下设综合协调部、组织部、宣传部、新闻部和外联部五个部门。各部门的主要职能如下:
1、综合协调部:协会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协会志愿者的登记与更新以及档案的保存;会议的安排,包括借教室,与会人员的通知,会议的签到和内容记录;准备各个活动前的申请场地等工作,协调各个部门,使活动顺利进行;负责活动申报表的申请与递交。
2、组织部:负责协助青年志愿者协会策划、组织各项大型活动,全权负责本青协各项活动的策划、组织,动员志愿者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职能: 组织部作为青协的职能部门,工作贯穿的始终。组织部主要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确保协会活动高质、高效的开展。具体职责包括:负责制定活动的总体策划方案;活动出行安排,出行人员调动和活动相关工作的组织,各部门人员在活动期间课 自由调动;依照制定的活动计划依时开展活动;负责处理协调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提交活动的总结报告。
3、宣传部:责社团所有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宣传海报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负责协会及其他各部组织活动的宣传和推广;负责社团宣传手册的策划和编辑。
4、新闻部: 以微博,QQ为文体,做好学校各项动态及协会日常活动的网络传播;活动中与其它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拍摄,活动整体把握;活动结束做好新闻更新与采写等。
5、外联部:负责院团工委与其他兄弟学院的联系交往、联谊以及与校外活动赞助商的交往;是一个部门与部门、学校与其它学校(团体)沟通的桥梁;进行联谊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和建立更广的社交网;在对外的交流中,加强对学院的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解学院; 配合其它部门搞好各项工作的后勤,促使各项工作能顺利、高效的进行;配合团工委其他部门搞好学生活动;在筹集资金后,对资金的分配给出计划,在经院团委的审核批准后,给予各部门合理的资金支持,并对各部门的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监督,严格把关,实现资金资源在学生会各部门间的合理调配,充分利用。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协会的五个部门为平等关系。并每部设部长两到三名,委员若干名(视每部的工作需要决定)。
第三章:人员制度
第一条:换届工作原则:经本协会全委会选举后产生下一届负责人。具体细节在学年末经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和委员们共同开会确定。选举情况及其结果应在本协会统一制定的《河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换届通知》上如实填写,并有原协会负责人上交至物理与电子学院党团总支审批通过。
第二条:招新工作原则:新学年开学后,本协会将在党团总支的安排管理下进行统一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招新工作分为面试和复试两块,由各个部长负责安排本部的招新具体事宜。
第三条:人员管理原则:本协会成员如有违反纪律的将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如有屡犯纪律或者有违反纪律且情节极其严重者,可在全委会通过对其做出退出协会处分。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由院党团总支直接领导管理。
第二条:协会内部管理以部门为单位。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会议要求: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到会者必须事先请假。
第二条:新学年招新工作完成后应尽快召开全委会。令各部门也应尽快召开部门会议,通过会议使新成员能尽快的融入到这个集体中来。
第三条:会议每周至少举行一次,如有其他突发事情,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主要以总结前段时间工作和安排近期工作为主要内容,如因其他突发事情而召开的会议则以该事情为中心而展开会议工作。
第四条:志愿者动员会议,与活动前一天召开。会议参与人员为活动负责人和参加活动的志愿者。
第六章:财务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经费来源:外联部拉取的赞助和活动中院团委的经费报销。
第二条:本协会财务负责人对协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做到收支记账、帐目清楚,并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对于协会帐目不清及财务收支情况未能在协会内部公布的,协会将按相关条例查处。
第三条:本协会经费支出主要为活动经费。
第四条:向院团委报账时必须持有本次活动开销的发票。并附带具体的花费细节。
第五条:本协会所有经费,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借用、甚至占有。
第七章: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大型活动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做出活动策划书。小型活动活动提前两到三天。
第二条:活动前一天,活动准备必须全部到位。
第三条: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热情地组织实施。控制好现场活动局面按顺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临时修改放案或增加方案中未涉及内容,需经各部长批准同意;
第四条:活动后,及时整理活动场地,如数返还所借物品,清点活动人员名单。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