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19〕144号)、《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教资〔2019〕21号)精神,为方便联系贷款学生,告知还款情况,维护贷款学生权益,确保我校2019年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贷款毕业生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各单位要及时通知每一位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于5月17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个人信息变更”或者“资料修改”模块,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电话、QQ、电子邮件等)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认真核对贷款信息是否准确,如不准确,需将信息反馈给单位贷款负责老师;信息更新完毕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原则上每位贷款毕业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毕业确认后学生方可离校。
二、做好贷款毕业生信息审核确认工作
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各单位贷款工作负责老师需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通过“待办工作”模块,对已变更的毕业确认信息逐一进行审核确认,对于因退学、休学、入伍等特殊原因未进行毕业确认的学生,各单位要做好信息汇总,认真填写《2019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各单位只需做好未进行毕业确认的学生信息汇总工作,填写《2019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附件2)。
三、做好贷款毕业生信息修改报送工作
各单位在审核、确认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信息的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及时修改,其中姓名、身份证号、学院、专业、年级、年制、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和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需填写《2019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3),由各单位贷款工作负责老师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纸质毕业确认工作报表一起,于5月23日前报送至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因单位没有报送错误信息,导致贷款毕业生产生额外利息,学生主张的经济损失由单位承担。对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信息有误的,各单位需提醒学生联系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修改。
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贷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务必覆盖所有贷款毕业生,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认真组织贷款毕业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还款流程,尽量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附件:
1.2019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
2.2019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
3.2019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
河南大学学生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5月6日
附件1:
2019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工 作 报 表
单位名称: (公章) 填表人签字:
序号 |
未毕业确认学生姓名 |
未毕业确认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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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9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工 作 报 表
单位名称: (公章) 填表人签字:
序号 |
未毕业确认学生姓名 |
未毕业确认原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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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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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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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9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
单位名称: (公章) 填表人签字:
序号 |
贷款学生姓名 |
错误信息 |
正确信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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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错误信息”仅指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院、专业、年级、年制、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和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信息,其他非关键信息可由学生本人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变更,或者由各单位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自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