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我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0日 11:27

11月19日下午,我院在A311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院党委委员、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及系室主任等30余人参加会议。

会前,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孔瑞婷向与会人员发放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辅导百问》、《师德师风建设文件选编》等学习资料。

学院党委书记王宏华首先传达了学校《关于在全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寒冰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经济增长好于预期,人民生活得到有力保障,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积极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高度评价了“十三五”成就,提出了二〇三五年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全会指出,要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通过认真学习,与会人员全面了解了五中全会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魏高明领学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高校教师失范行为典型案例》及《关于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汴纪发〔2015〕11号)。

王宏华在总结发言中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结合起来,联系岗位职责,学以致用,以学科评估为契机,持续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操办和参加婚丧喜庆等事宜;要做到高位引领和底线要求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创新党员教育新形式,做实做活支部活动,齐心协力,凝聚共识,为学校和学院改革发展汇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