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管理制度

    《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校发〔2018〕300号)


    为保证学校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顺利实施,实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优化教学资源的配置,规范本科生选课管理,制订本办法。

    一、选课的组织与管理

    (一)教务处全面负责学校选课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选课期间网络保障工作;

    (三)各学院(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教务管理人员、辅导员等组成的学院(部)选课工作小组,同时充分发挥学院(部)导师组作用,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指导、组织学生完成选课任务。

    二、选课原则和要求

    (一)选课是参加学习、考核、成绩登录的重要依据。未经选课直接参加学习和考核的学生,其相应课程的考试成绩无效。由此导致的学生因学分不足而受到学业警告、退学以及无法按期毕业和获得学位等后果,均由学生个人承担。

    (二)学生应全面了解本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简介和班级课表,并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三)为保证学习质量,学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听取导师的意见,由本人自主决定课程的安排,但原则上每学期选修的课程不少于15学分,不高于30学分。

    (四)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学生必须修读。确有特殊情况无法修读者,可推迟修读。对于有先修要求的课程,一般应先选先修课程。

    (五)在导师指导下,学生可提前或滞后修读教学计划中的课程。

    (六)学生须按照学校和学院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

    (七)课程一旦选定,不得随意更改或退选,若更改或退选,须履行相应的程序。选课后,要认真上课,尊重教师,珍惜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

    (八)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的,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三、选课程序

    学生选课共四个阶段。前三个阶段时间安排在修读学期的前一学期进行,均需要全体学生参加;第四个阶段时间安排在修读学期的学期初进行,仅需有选课任务的学生参加。

    (一)第一阶段

    所有学生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班级课表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择所需要修读的课程,所有学生选课不受教学班容量的限制、不分先后顺序、不存在竞争关系。本阶段选课结束后,选课人数超过教学班容量限制的,将由系统进行自动随机抽签,中签的学生可在该教学班上课,未中签的学生不能在该教学班上课,但可在第二阶段选课中继续选择仍有余量的教学班。

    (二)第二阶段

    所有学生必须在本阶段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第一阶段选课的抽签结果,若所选课程未中签,学生在本阶段可继续选择仍有余量的教学班。选课原则是先到先得、选满为止。

    (三)第三阶段

    教务处从总体选课情况考虑,调整某些课程的教学班(如取消实未达到开班条件的教学班,同时删除选择该教学班的学生信息)。所有学生须在本阶段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选课结果,如有所选课程被取消或未完成的选课任务,可继续在本阶段选择仍有余量的教学班。因故无法完成选课任务的学生,请携带本人学生证件,到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处理,特殊情况可到教务处教务科咨询处理。

    (四)第四阶段

    在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可以进行选课调整,对自己错选、误选,或者认为不适合本学期修读的课程进行退选,也可补选仍有余量的教学班。要求所有学生必须在本阶段结束时完成选课任务。

    四、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河南大学教学时间设置列表

    时间

    节 次

    上课起止时间

    备 注

    上午

    第一讲

    第1节

    8:00—8:50


    第2节

    9:00—9:50


    第二讲

    第3节

    10:10—11:00


    第4节

    11:10—12:00


    中午

    实验类专用

    第5节

    12:20—13:10

    此表为冬季作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在此时刻上推后30分钟。

    第6节

    13:20—14:10

    下午

    第三讲

    第7节

    14:30—15:20

    第8节

    15:30—16:20

    第四讲

    第9节

    16:40—17:30

    第10节

    17:40—18:30

    晚上

    第五讲

    第11节

    19:00—19:50

    第12节

    20:00—20:50

    第13节

    21:00—21:50

    根据校历,每年度10月1日至次年度4月30日执行冬季作息安排,其他时间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主办:教务处 督办:校长办公室

                                             河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