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应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2日
监督电话:0371-23881603
电子邮箱:wlxy@vip.henu.edu.cn
联系地址:河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A楼203
河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
2025年11月10日